建房安全事故怎么防婺源法院来支招
2022/7/6 来源:不详人人讲安全·家家保平安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8月18日,婺源县法院清华法庭与清华自然资源所、清华司法所、中国人保婺源支行等部门单位在清华镇共同开展“人人讲安全,家家保平安”为主题的农村居民建房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此前,为增强农村群众建房安全意识,从源头减少建房安全事故,避免建房安全事故纠纷,我院联合县自然资源管理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召开了源头治理农村居民建房安全风险联席会议。
共同研究防治农村居民住房建设安全风险措施,并就加强村民建房安全意识宣传、加强工匠安全管理和培训、推广建筑安全类保险等达成了共识。
普法活动现场为确保安全风险提示到每一建房户,我院与县自然资源管理局、县住建局共同制作农村居民建房安全风险提示书,从建房合同、施工安全监管等五方面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议,并由各乡镇自然资源管理所随建房规划许可证一并发放。对于此前已经领证在建的农户,法庭法官则抽空上户或到施工现场发放建房安全风险提示书,建议做好安全防范。
为进一步扩大建房安全宣传效果,把建房安全意识根植在群众心中,清华人民法庭与清华自然资源所等部门单位联合组织开展了本次主题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建房安全风险提示书、农村建房常用法律法规汇编等宣传材料余份,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数十人次,宣传效果显著。
法律小贴士婺源法院针对农村建房安全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摒弃侥幸心理;
2、谨慎选定施工主体,尽量以“大包”形式发包给有资质的施工主体承建;
3、增强合同意识,建议聘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代写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特别是安全义务;
4、加强施工安全监管,排除各类安全隐患,督促施工人员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如建防护网、正确佩戴安全帽等),规范施工,严禁施工人员作业期间饮酒;
5、根据《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议建房户和承建方为建筑施工人员购买建筑安全、意外伤害类商业保险,降低建设方和施工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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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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