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四部门联合发文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助力
2023/2/15 来源:不详
四部门联合发文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和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对婺源法院人民法庭工作的批示精神,更好地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日前,中共婺源县委政法委员会、婺源县人民法院、中共婺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婺源县乡村振兴局共同印发《关于加强“最美乡村”人民法庭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旨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为婺源县“发展全域旅游,建设最美乡村”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提出八项具体司法服务举措
一是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格局。加强与辖区内乡镇党委政府联系,争取当地党委重视和支持,力求法庭与当地党委政府互助、互动。
二是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建立与派出所、交警及妇联等部门联动化解纠纷机制;坚持源头治理,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健全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联动工作,形成纠纷解决合力;规范委派、委托、特邀、专职调解,完善诉调对接机制。
三是创新人民法庭审判模式。尝试建立家庭、邻里纠纷案件庭前观影程序,即在开庭前观看家庭类亲情视频、村居“五老”(老干部、老党员、老军人、老教师、老族长)对案件情理的评判、当事人近亲属对离婚纠纷家庭和谐的渴望等录制视频,实现案件双方当事人感情修复,从根源上止纷息争。
四是完善司法服务机制。建立涉老、涉幼、涉困、涉残等特殊群体上门立案、审理、执行等司法服务机制;针对旅游纠纷、相邻纠纷及赡养纠纷等案件,力争做到就地受理、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和就地执行。
五是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加强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衔接合作,提升工作效率;完善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制度,强化诉讼服务和纠纷多元化解意识;组织引导司法协理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开展法律知识和法治实践培训;充分发挥乡村干部、社情民意联络员等力量,完善纠纷解决机制。
六是坚持与改进司法协理员制度。院机关民庭和人民法庭在辖区各村居社区,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基层网格员、村居社区两委干部中选聘1-2名司法协理员兼任社情民意联络员。每季度通过召开民意恳谈会或主动联系等方式听取司法协理员兼社情民意联络员的意见建议,改进人民法庭工作。
七是开展“三进三访”活动。开展“进农村、访民情,进农户、访民意,进企业、访民生”的“三进三访”活动,倾听基层组织、群众、企业对人民法院、人民法庭的意见和建议。
八是完善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体系。统一窗口服务规范、安保流程,在诉讼服务大厅张贴诉讼服务指南、起诉状和答辩状模板等,推动人民法庭落实各项便民诉讼举措;落实办事引导制度,提升人民群众诉讼服务体验;提供就地立案、现场缴费、文书印制、线上服务等“一站式”诉讼服务。
原标题:《婺源县四部门联合发文: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