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快报4人获刑休宁县法院公开宣判
2023/1/26 来源:不详中科白癜风医院用疗效说话 http://www.xftobacco.com/m/
10月26日,休宁县人民法院由院长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该案也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休宁县首起以食用为目的的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案,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参与旁听。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生自年以来,在休宁县岭南乡、江西省婺源县等地收购各类野生动物,处理后出售给他人食用或自己食用。其中,从他人处收购国家二级野生动物白鹇、中华鬣羚各1只,该2只动物价值为5.5万元;年至年12月,从他人处收购“三有动物”黄麂至少14只、野猪8只,其中年3月以后,至少收购黄麂12只、野猪8只,动物价值元;另查,年12月23日,公安机关从李某生住处查获3只活野猪,47只野生动物死体和大量野生动物制品,价值共计元。年8月至年2月,被告人陈某飞单独或伙同被告人江某根在禁猎期到禁猎区江西省婺源县猎捕野生动物,其中年12月2日猎捕到中华鬣羚1只,后出售给李某生;年2月猎捕到白鹇1只,该两只动物均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价值为5.5万元。年冬至年12月,被告人王某根到婺源县山场猎捕野生动物,其中猎捕到9只黄麂、1只野猪出售给李某生。
法院认为,李某生非法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鹇、中华鬣羚,其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外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其行为还构成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法院依法对其判处刑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陈某飞、江某根、王某根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捕兽器等工具猎捕野生动物并出售给李某生,其中陈某飞、江某根猎捕到2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其二人的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三个月(适用相应缓刑),并分别处罚金五千元;王某根构成非法狩猎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说法
年2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年3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大自然赋予人类宝贵的自然资源。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勿以食用为目的收购、出售野生动物,价值1万元以上就构成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让我们把保护野生动物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共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图文:审管办(研究室)
原标题:《4人获刑!休宁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野生动物犯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