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婺源将办案质效的表决器交到老百姓
2024/8/16 来源:不详为进一步做好司法为民,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近日,江西省婺源县检察院建立“百姓评价身边‘小案’”工作机制。
5月17日,婺源县检察院邀请部分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企业家、商会成员、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等群众代表来到检察院,由检察官对参加评价的“小案”进行介绍,群众代表提出问题并发表意见建议,检察官当场进行答复。最后,群众代表对案件进行评价。将办案质效的“表决器”交到老百姓手中,让群众感受、群众标准真正成为检察官监督办案的标准。对评价满意度低的,启动案件评查,发挥评查作用,以案引领,更加突出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对反映有廉政方面问题的,移送检务督察部门,由检务督察部门初核,应移送纪委监委的,移送纪委监委处理。
婺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朝亮说:“既然办案是为了老百姓解决问题,让老百姓来评价案件办得怎么样才是检验办案效果的最好方式。这确实给我提了个醒,杜绝机械办案‘一诉了之’,要把每一个‘小案’办到极致。”
“一些大的案件确实够轰动,但还是离我们生活太远了,今天检察官介绍的这些案件都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代入感强,感受也非常深。检察官从他们专业的角度来介绍这些案件,让我对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深的认识,也更理解检察官的做法。”群众代表在完成评价后说。
某企业代表表示:“今天听到检察官介绍的这些‘小案’尤其是涉企案件,让我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检察院对于我们企业、企业家的关怀,检察官办案铁面无私但并不是冷冰冰的,这些‘小案’让我看到了检察官温情的一面。”
婺源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百姓评价身边‘小案’”工作机制拉近了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让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这场生动的普法课也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