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女子婚后不愿同居,丈夫要求离婚退彩
2023/3/23 来源:不详科学抗白北京中科技术精湛 http://m.39.net/pf/a_5971033.html
在一些地区,很多女性朋友大张旗鼓地索要彩礼,已经形成一股风气,社会上甚至还流传着“不给彩礼就想结婚是耍流氓”的论调,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婚姻是爱情的升华,即便是在古代,婚姻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天价彩礼也是被人嗤之以鼻的,可是现在,很多人结婚的目的就是索要彩礼,这其实是一种十分不道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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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随着法律的逐步完善,将退还彩礼的情形逐步具体化,也让民间兴起的天价彩礼热逐渐降了一点温度,可是彩礼何时才能真正退出历史舞台,还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大龄男遇上二婚女
江西婺源县女子杨彩蝶曾是一个单纯的女孩,几年前和当地一男子结为夫妻,不过后来各种原因加持,杨彩蝶的第一段婚姻不欢而散。在和前夫离婚之后,她一直在婺源县城打工聊以度日。
单身生活是寂寞的,和很多同龄人一样,杨彩蝶爱上了网络,虽然平时在网上可以结交很多朋友,但和真正的家庭生活相比,毕竟是虚拟不切实际的。久而久之,杨彩蝶便有了在网上找一个男人成家过日子的想法。
网上的婚恋平台还是蛮多的,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杨彩蝶向一家婚恋网站投递了自己个人资料,接下来便耐心等待有缘人的到来。还别说,她刚刚把资料上传没多久,一名叫周瑞发的男子便向她射出丘比特之箭。
少女情怀总是诗,虽然杨彩蝶有过一段婚姻,但实际年龄并不大。但周瑞发的资料显示已经是个大龄男子,对结婚十分渴望。综合考虑之后,杨彩蝶觉得自己虽然条件不错,但结果一次婚是硬伤,虽然周瑞发年龄有点不太理想,但她还是觉得见上一见。
通过留在平台的联络方式,双方约定在婺源县城见了面。说起来,杨彩蝶对周瑞发还真是不太满意,这个周瑞发不仅年龄大,而且还是打工仔,这些条件都不能让杨彩蝶接受。
但在交谈之后,杨彩蝶又觉得周瑞发老实本分,想想自己的条件也不过如此,在一种极其复杂的心理状态下,杨彩蝶勉强答应了和周瑞发恋爱耍朋友的要求,随后两人展开了交往。
当然作为大龄男子,周瑞发对杨彩蝶是相当满意的,一个劲儿地催促谈婚论嫁。短暂接触之后,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杨彩蝶竟然答应了周瑞发的求婚,并按照当地习俗喝了订婚酒。订婚当天,周瑞发给杨彩蝶购买了订婚礼物,还给付了9万元的彩礼钱。
这些程序,周瑞发是完全把杨彩蝶新娘子对待的,丝毫没有介意杨彩蝶是二婚的事实。其实在很多女性心目中,只要人才能过得去,找一个爱自己的男人也是一种梦想,面对真诚而实在的周瑞发,杨彩蝶应该感到高兴才对,可后来的事情兜兜转转,杨彩蝶的表现却让人摸不透。
已结婚不愿退彩礼
在订婚不久之后,由于周瑞发的强烈攻势,杨彩蝶好像也被感动了,两人很快在婺源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然而世事难料,在办证以后,杨彩蝶却变了一副嘴脸,不仅不按照规矩圆房,甚至不愿和周瑞发同居一处。
这算是怎么回事啊,周瑞发结婚就是为了老婆孩子热炕头,难道搬回个花瓶放在家中欣赏不成。杨彩蝶这样做,周瑞发当然不高兴了,于是质问杨彩蝶为何不愿跟自己同居,但杨彩蝶先是顾左右而言他,后来一针见血的表示对周瑞发给付的彩礼数额有异议。
这可把周瑞发气坏了,如果觉得彩礼少,当初就别答应结婚啊,现在给了彩礼办了酒席,还办了结婚证,说不圆房就不圆房怎么行呢?双方因此发生了争议,周瑞发这时候也算是明白了,杨彩蝶跟自己只是一种金钱交易罢了,既然这样,婚姻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由于矛盾逐渐加深,周瑞发率先要求解除婚姻,但杨彩蝶必须退还自己给付的彩礼钱。杨彩蝶是巴不得离婚的,可彩礼钱想退那是没门的,首先杨彩蝶认为自己已经和周瑞发结婚,无论是按照农村习俗还是法律规定,彩礼钱肯定是不会退的。
看来这个杨彩蝶还真不是个省油的灯,对彩礼返还的规定还是有点研究的。在民法典尚未颁布之前,法律上对彩礼给付和限额没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在退还彩礼的情形中,没有结婚是必须退还彩礼的法定情形之一,另外就是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大多数法治实践中,主要是这几种情形退还彩礼的比较多。像本案中两人已经结婚,而且现实情况下,周瑞发的生活也没有达到困难程度,是不是杨彩蝶就可以不退还彩礼呢?
但现在的问题是,虽然周瑞发不符合上述要求退还彩礼的情形,但事实上周瑞发是向杨彩蝶支付了彩礼,双方仅有婚姻之名,并没有婚姻之实,这难免让周瑞发耿耿于怀。因为和杨彩蝶难以扯清关系,周瑞发最终一纸诉状将杨彩蝶告上法庭,要求判令与杨彩蝶离婚,杨彩蝶返还彩礼9万元。
未同居彩礼应返还
彩礼纠纷案,在众多官司中十分常见,但周瑞发的诉讼却显得很特别。从数额上来讲,虽然不是特别大的金额,但相对于一个打工仔来说也是天价。周瑞发又长期生活在农村,部分彩礼钱还是亲友帮补,现在婚姻不成,索要彩礼也在情理之中。
不过,大多数彩礼纠纷案发生在婚姻萌芽状态,即在订婚阶段就因为彩礼数额等发生纠纷后对簿公堂,周瑞发是在办理了结婚登记之后,杨彩蝶因为彩礼金额的问题发生异议,导致双方闹僵,这才引出周瑞发要求离婚并返还彩礼的诉求。
我国民法典颁布之后,虽仍然没有明确规定结婚不准收取彩礼,但规定了不能借婚姻索取财物。如果女方或者其家属在双方谈婚论嫁之后,以坚持不给彩礼就不能结婚为条件,实质上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且法律是明文禁止买卖婚姻的,也相当于对农村的天价彩礼进行了一个限制,不能索要大额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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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从现在法律分析,彩礼给付的目的是以结婚为前提的,如果没有结成婚,其目的就落空,那么彩礼就应当如数还给支付人,在法理上体现的是对对价行为的公平性的保护。说穿了,给了彩礼,就要履行婚姻的义务与责任,如果没有履行义务与责任,彩礼应当返还。
婚姻里面的义务与责任,最主要的是感情和谐,相互扶持和夫妻共同生活,比如本案周瑞发的遭遇,就很明显与支付彩礼的行为不对等。按照查明的事实也可以反映出杨彩蝶的问题。
两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杨彩蝶便以彩礼过低为由拒绝与周瑞发圆房,实质上两人的夫妻关系并不成立,而且两人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周瑞发来说,结婚的目的没有达到,也并没有实现。
基于此,周瑞发的目的落空,如果此时彩礼依然归杨彩蝶所有,则与周瑞发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符合司法解释中“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应当返还彩礼”的规定,由此,婺源县法院依法判令杨彩蝶发还周瑞发彩礼9万元。
结婚不是拍脑袋的决定,也不是以索取彩礼为目的的一种交易,虽然法律上没有明文禁止彩礼,但对婚姻中的大额金钱给付行为是不支持的,而且本案中杨彩蝶不愿共同生活的行为也符合返还彩礼的硬性条件,所以败诉也是在情理之中。(本文主要目的是以案说法,普及法律知识,人物均为化名,请勿对号入座。)